阅读:0
听报道
今天说点跟投资无关的。
今天说的话题,跟“清华学姐事件”有关。
我简单的先把这个事情说一下吧。
前几天,清华美院一名女学生,在食堂用餐的时候,被路过的学弟书包碰到了臀部。她心生警惕,觉得是有人摸了她的屁股,于是大呼"色狼",记下男生校园卡信息,在真相还未水落石出之前,直接将男生在朋友圈"社死"了。
事件发生的时候,那男生坚持要调取视频监控。在等待证据的过程中,这女生还不依不饶发了以下的一段话。
但是,之后监控视频调出来,发现男生其实是被误会的,他什么也没做。
而这名女生给那男生的留言,说双方“相互道歉即可”。
这一下子,引爆了网络的愤怒,这女生的身份信息被人肉出来,大量的网民要她尝尝她自己所说的“社会性死亡”的滋味。
以我对这件事的理解,因为公众场合互相蹭到是经常发生的事,很多网民(尤其是男性网民)代入感会非常的强,这种愤怒的来源并不是清华所说的网络炒作,而是大众情绪的引爆。
我对这事的态度是旗帜鲜明的:这女生不知道让别人“社死”(社会性死亡)是极大的惩罚,这种极端处理方式非常容易把小事情扩大化。
如果你是男性,换成你是那个清华男生,要不是有监控记录给自己证明清白了,那真是百口莫辩。
如果你是女性,想象你家人(爸爸、哥哥、弟弟)遇到清华男生这个情况,那你整个家都要塌了。
或许她是大二女生,还不懂事,但很多性格在这时候已经是定型了的,未必那么容易改。
但这种极端人格真的是危害巨大。我今天引申这个事件,讲一下它的危害性。
这清华女生处事的方式,至少在这事上体现得淋漓尽致:一开始就把所有牌一把梭,把别人的后路断绝,丝毫没有商量余地。
只要你有一定工作年限,生活阅历,你一定会遇到过这种人。我这些年工作和很多人打交道过,这种人数量比较少,但是确实遇到过,而且我写这文章时想起一些和这种人打交道不愉快的事,极端的不舒服。
工作、生活中,其实好多事情都是处在某种灰度中,不是那么跟小学数学那样分得清123。即使是有明确的制度条文,也同样存在着很多涵盖不到的情况。
稍微高一点认知的成年人,应该都能理解这点:OK我尊重你,虽然我们意见不同,意见分歧是日常生活很正常的事。
但是,这种人一上来,直接就是毫无商量余地。
我见过一个很奇葩的例子,具体不说了,但是永远一副受害者心态,动不动就要去跟别人打官司、上法院。
你有心观察周围的现象,会发现不少这种事例。我说下我见过的:
看电影,后排的进出推到前排的位子,直接一来就恶言相向,两人大打出手;
商场里两个小孩打闹,某个家长觉得自己孩子吃亏,直接把另外的孩子推到,引发两家狂殴,小孩吓得哇哇叫,商场报警抓人;
马路上某方插队,导致后排路怒,直接油门一踩两人在深南大道上直接追逐爆粗互撞……
我跟这种人打交道的感觉:我真是艹了,只有别人让着ta,ta认为的事情永远都是对的,地球是围着ta转的。
吃过这方面的教训之后,所以我一遇到类似的人,就心里默默记下,然后敬而远之,这辈子坚决不能有任何来往。
后来,我发现这类人在生活中普遍不如意,一出校门不久,就日渐夕阳。
因为很多事情是互相妥协、商量的,但是这种人到处跟别人计较之后,时间一拉长,周围的人都对ta产生了畏惧的心态,那当然有什么生意往来也别想了。上司也不会给这种人加薪升职,恨不得ta赶紧跳槽走。
丝毫不给别人一条路,导致自己也无路可走。
其实后果还不仅于此,一开始就把别人逼到绝境,非常容易引发别人不顾一切的报复。
在清华女生这事上,我在微博上问了这个问题:假如你是那个被污蔑的清华男生,但是很不巧那里没有监控设备,你怎么做?
这问题引发了大量的留言,很多人表示遇到这种情况真的很无助,但是确实是有那种“我被你社死,那我也得把你搞死”的心态。
贴一些相关的回复:
不知道这女生知不知道,万一真的把别人逼得无路可走时,别人不惜一切代价的行为就真的可能会出现了。
我最近在看《孙子兵法》。《孙子兵法》的军争篇提到“围师必阙”。
它的意思是:如果自己拥有绝对优势,包围着敌人时,不要围困死,而是留一个缺口,以免敌人做困兽之斗。
面临绝境时,人是什么都干得出来的。
给别人一条路,也是对自己的保护啊。
话题:
0
推荐
财新博客版权声明:财新博客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博主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博主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财新博客的文章及图片。博客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