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上善若水资产
现在各种场合的谈话大家都会聊到房子。它被如此广泛关注的原因是,我们都买不起了——居民收入、多数企业的投资回报与房价发生了背离。在1980年代,我国也发生过一次大的价格背离,当时是居民收入与物价,特别是农副产品、生活用品的背离。我们回顾一下80年代发生的背离和改革,看看对现在有什么启发。
我国经济发展是改革和发展结合的过程,一方面,因为很多领域存在管制,放开管制能释放发展红利,这是经济发展的一大动力。但改革会影响利益分配,对经济造成冲击,如果改革政策与经济趋势、周期结合不当,可能造成整体红利与局部利益冲击分配不均,造成改革“摔跤”。决策者从结构改革、趋势管理、周期调控三个角度来考虑改革。摔跤不会改变改革和发展的趋势,但是会浪费社会资源,制造经济波动。
物价上涨与收入的背离最终通过价格改革得到解决,改革过程也经历了艰难险阻。价格改革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由计划定价改为价格双轨制,这一时期物价和收入背离加速扩大;第二阶段是“物价和收入改革”[1]和随后的“治理整顿”,物价和经济经历更巨大的波动,最终实现了价格全面放开。
改革的背景
改革开放之初中国的经济结构开始呈现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并存的局面,“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2]。与现在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并存的体制有很大不同,其表现为:一,资源配置上国家计划体制管理整个经济,从投资,生产,到分配,市场调节起辅助作用;二,民营经济总量小、领域少,集中在农副产品和轻工业。
这一时期商品分为两种,第一种是根据国家计划指令生产的商品(“关乎国计民生”的商品),第二种是市场调节、经营者自行安排生产的产品(种类繁多的小商品)。
高层推动发展市场经济(先是叫商品经济)有两方面的动力,主要的一方面是市场能激发经济活力,丰富供应。再者从现实角度讲,计划指令的体制需要大量财政补贴才能维系,市场建立有助于发现价格,理顺价格关系,逐步替代计划体制(开始提的是辅助),政府从实际条件出发愿意看到市场调节价格,以减少补贴。
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1984.5.10,以下简称《规定》)为标志,开启了一种商品执行计划内、计划外了两个价格的体制。《规定》明确,国有企业生产的计划外的产品有自主定价权,企业自主定价范围为国家定价基础浮动20%,后取消20%限制[3]。这样每种产品都逐步形成了两个价格,一个是国家管理的供需的价格;另一个是这部分供给之外的商品,无论国企还是民营企业生产,企业自主定价,市场会根据供求形成价格。
这样,原来的计划内商品也有了市场价格,原来计划内和计划外两种商品就演化为新的两类商品,一个是大部分国家计划,小部分市场安排定价;一个是小部分国家计划,大部分市场安排定价。且各类商品都有并行的两个价格。
1984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个制度就是双轨制。到这个时候,放开市场调节的商品和计划调控的商品,已经是一半对一半了。
双轨制是一个过渡性的体制。在90年代以前,商品全面供不应求,物价本身就是有上涨压力的(见下面两图);而票证之外居民的储蓄,购买力是不如票证之内的(也就是没有票证的钱买不到东西),这部分供应吸纳不了的货币就去追逐新生的计划外的商品。同时计划外部门主要生产的就是农副产品和日用品、家庭耐用品这些生活资料,这样生活资料上涨的压力就更大。
如上图中80年代CPI和零售品价格指数RPI均以较高速度增长,数据在84-85年的峰值同比10%量级,87-88年峰值逼近30%,而实际上市场定价部分增幅以30%计。这个增长还是被统计局严重低估的(真不是黑统计局),因为这里是双轨制下统计的价格,短缺的能源和原材料计划部分价格是管制的,市场定价部分大幅度上涨。
双规制结构的核心特点是,市场价格这条轨道因为有实际利益的刺激,有强大的吸引力,把供应吸到自己这边;由于经济整体供不应求,需求宁愿接受更高价格。这样市场轨道实际获得了定价权。
双轨制造成两方面矛盾。首先是经济部门间分配的矛盾。双轨制对于商品从计划内企业部门流向计划外部门的交易是有利的。国有部门的商品主要是工业品,属于生产资料,计划外部门需要购买这些商品用于投资和生产。这些商品价格低但购买受限,就有直接的套利机会,从而衍生出官倒和腐败等现象。随着价格上涨,这个交易可以享受计划内外持续扩大的套利空间。甚至出现国有企业把产品转到市场出售太多,以至于计划内任务完不成的情况。计划外部门可以分享计划内外的套利;最差也可以获得价格上涨的利润,反正需求不是问题(如下图)。
更重要的是,价格上涨的所有压力集中在居民部门,这个体制造成社会分配失衡。
在计划外生产的商品主要是农副产品和轻工业品,带来生活资料供应的增量。同时居民收入在计划内,造成“居民收入不变与物价持续上涨”的矛盾,简单说就是收入/物价持续背离。绝大多数城市居民,包括工人、知识分子和干部,都是体制内工作的,国有企业生产和定价部分放开了,但收入没有放开,仍是计划内的低工资制。计划内的在套利吸引下供应还在向计划外转移,供应压力更大,时不时还发生断货、抢购的事件冲击。当时贫富差距和腐败的出现确实是一个矛盾,但我们认为这并不是最重要的矛盾。最重要的是,工资长年没有增长,而物价以每年10%级别的速度持续上涨,居民生活压力很大。
居民的分配态势是很被动的,因为这个局面是体制造成,个人没有改变的余地,又不是所有人都能下海,要依靠体制改革来解决。知识分子和青年干部,压力也都很大。
这样双轨制运行了近4年,到1988年时,物价经历了持续上涨,财政和货币宽松的时候涨的快一些(1984-1985年),宏观偏紧缩时期上涨慢一些(1986-1987年),而86年信贷又有所放松[4],价格涨速又加快。到了1988年物价与收入背离的矛盾经过几年累积,价格上涨幅度已经很大,价格并轨和居民收入分配的改革就迫在眉睫了。
改革的措施和设想
当时的决策层和学界,对于价格改革必须继续推进是有共识的,双轨制也是价格改革的第一个阶段,计划向市场过渡的量变阶段。
决策者的思路,一贯是增量改革,不是缩小国有经济,而是鼓励扩大民营经济。民营经济势头磅礴(利润妥妥的),发展的更快,从而市场调节的民营经济的比重快速扩大。市场经济渐进扩张,最终实现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价格规律指导的市场经济部门成为经济主体,市场规律可以调节经济,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把计划体制内的部门逐渐纳入进来,这样市场定价的商品种类越来越多。这个过程一直发展,直到最终实现了“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5]这一我们非常熟悉,而其实87年就已提出的模式。
在1984年设立价格双轨制时,就对价格改革如何进行,如何走出双轨制进行了研究,在1984年9月的莫干山会议上,当时的经济研究者研讨形成了著名的《价格改革的两种思路》一文。该文的设想是,放调结合,逐步放开,逐渐减小计划的商品范围,扩大市场定价的商品范围,最终实现两轨变一轨的合并。
在双轨制的问题积累,价格改革的第二个阶段势在必行时,面临如何最终实现并轨的惊险一跃的问题。
领导人的对价格改革的设想是,一步或者分几步把计划价格调整为市场价格,双轨并轨,全面市场机制定价,配合扩大企业自主权,概括为“物价闯关”。从现在看,这个结果是实现了,我国的商品经济各个领域,都是市场供求关系调节形成价格了 。
然而在当时,“闯关”的困难也很显著。因为居民的收入分配体系没有跟上产权、价格等方面的改革,多数工人、干部、知识分子的分配仍然是计划体制内的收入,依靠计划体制内的供给。特别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市场化企业从低端行业起步(对高级人才吸纳较少),工商业者收入增长迅速。农副产品和轻工业品供给确实丰富起来,但价格较为高昂,知识分子和城市工人的收入和物价出现“剪刀差”,这就出现了先进生产力都吃不好饭,“造原子弹不如卖茶叶蛋”的情况。
在此背景下,如果把计划内供给价格与市场并轨,价格会向市场轨道靠拢。对于城市居民(在体制内的大多数)的福利有很大冲击。本来就快速上涨的物价会出现跳涨,而收入增长不知从何谈起,给居民造成比较悲观收入/物价的预期,同时对储蓄产生贬值预期,当时居民储蓄也已经初具规模。
这一点领导层是看到的,所以在价格改革的方案中,计划进行分配制度改革,把工资一举提上来,和物价匹配;短期,先对价格进行直接补贴。乐观的看,物价/收入比的困局就能得到解决,供给端的积极性和需求端的购买力都能够得到释放,现在回头看长期这个路径也是这样走的。
这就是主要负责经济改革的领导人的观点,也就是价格闯关的观点。但是在80年代末,领导层对通货膨胀情况预想的过于乐观。
当时高层和学界都认识到必须推进价格改革,但在赞成推进价格改革的学者中,对如何推进就形成两派不同意见。第一派赞成价格闯关,但以薛暮桥、刘国光和吴敬琏为代表的第二派认为应当先治理经济环境,再进行改革。[6]
现在可以看到闯关的结构困难是,价格好改,但收入难改。其根源是企业的市场化管理机制还没建立,经营自主权还没有放开,国有企业自负盈亏的机制也没有建立。长期看企业应该根据经济效益提高工资,但当时企业自负盈亏还没有实现,收入一举提高的话,企业直接面临亏损。即便财政补贴提高工资,当时各收入是按行政和技术级别一刀切的,不同行业、岗位中收入如何分配,这个机制的形成也需要比较长的过程。领导人设想的提高收入的措施难以执行,比如跟住价格调整相应增加企业职工工资[7],事后看在1988年并未发生。
综上,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全局讲,价格的机制改革“跳了一步”,没有对企业改革,或者说国企还没改革。这步没走出来,价格和收入还没有自主调节的机制。价格闯关实质是用计划的手段一步改变价格和收入,不是渐进的调整。
在当时,研究者探讨改革方案时,就已经提出不同意见,比如1988年4月26日,吴敬琏和他的助手李剑阁给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领导写了一份研究报告,题目为《控制需求,疏导货币,改革价格》。顾名思义,该报告建议在控制需求的情况下,适度收紧货币,然后再进行价格改革。[8]
吴敬琏事后认为,领导下决心闯关,是为了消除“双轨制”所滋生的腐败现象。而在做决策时,对通货膨胀的危险性估计不足。根据吴敬琏回忆,领导认为通胀根本不可能发生,而且即便发生了,也不可怕。“他还举例说,前些日子阿根廷总统阿方辛访华,当他得悉中国的通货膨胀率时说,你们这点通胀算什么,如果能像你们这样,我就谢天谢地了。”[9]
高层领导中也有不同意见,陈云曾说,“物价每年上涨百分之十,连涨五年,我打个很大问号。”并提问副总理姚依林,就算城镇居民工资跟上了物价,不拿工资的农民怎么办,粮食会不会出问题。这个问题当时的方案是无法回答的。[10]
(未完待续)
附注:
[1] 更常用的,大家熟知的说法是“价格闯关”。
[2] 1981年12月,陈云在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1985年9月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见于《陈云文选》。
[3] 1985年1月国务院发文取消20%限制。
[4] 吴敬琏著,《当代中国经济改革》。按照中国政府的原定计划,1986年经济工作的方针是继续稳定经济,以便迎接1987年开始的‘大步改革’,然而到了1986年年初,经济增长出现下滑迹象,2月份还出现了GDP的零增长。这时,政府领导决定放松对银行贷款的控制,结果从1986年第二季度开始,货币供应迅速扩张。
[5] 见于中共十三大政治报告《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6] 《吴敬琏传》,第十五章,物价闯关部分。
[7] 1988年5月政治局会议报告,《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
[8] 同附注6。
[9] 同附注6。
[10] 《一九八八年物价闯关前后》,中央政策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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